【李】7画 4040·7 lǐ ㄌㄧˇ 良士切,上,止韻,來。之部。㊀果木名。詩 小雅 南山有臺:“南山有杞,北山有李。”又爲其果名。果圓形,紫紅色,可食。詩 大雅 抑:“投我以桃,報之以李。”㊁通“理”。1.古獄官。管子 法法:“皋陶爲李。”注:“古治獄之官。”參見“李法”。2.使者。見“行₂李①”。3.姓。皋陶爲 堯大理,以官命族爲理氏,理、李字古通。見 通志二八 氏族四 以官爲氏。
李l?
ㄌ〡ˇ
〔《广韵》良士切,上止,来。〕
1.果木名。蔷薇科,落叶小乔木。叶长椭圆形至椭圆倒卵形,花白色,果实圆形,果皮紫红、青绿或黄绿。果味甜,可生食及制蜜饯。果仁、根皮供药用。
●《诗·小雅·南山有台》:“南山有杞,北山有李。”
●三国魏阮籍《咏怀》之十二:“夭夭桃李花,灼灼有辉光。”
●明李时珍《本草纲目·果一·李》:“李绿叶白花,树能耐久,其种近百。其子大者如杯如卵,小者如弹如樱……早则麦李、御李,四月熟;迟则晚李、冬李,十月、十一月熟;又有季春李,冬花春实也。”
2.指李树的果实。
●《诗·大雅·抑》:“投我以桃,报之以李。”
●三国魏曹丕《与朝歌令吴质书》:“浮甘瓜于清泉,沉朱李于寒水。”
●清潘荣陛《帝京岁时纪胜·五月》:“李柰则有玉黄李、麝香红。”
3.通“理”。古代狱官,法官。
●《管子·大匡》:“国子为李,隰朋为东国,宾胥无为西土,弗郑为宅。”
尹知章注:“李,狱官也。”
●《汉书·胡建传》“《黄帝李法》”
唐颜师古注:“李者,法官之称。”
●章炳麟《官制索隐》:“理官亦借李字为之。《管子》云‘皋陶为李’。《汉书·胡建传》引《黄帝李法》,此皆假借之字也。”
4.通“理”。道理,规律。
●马王堆汉墓帛书《经法·四度》:“极而反,盛而衰,天地之道也,人之李也。”
●马王堆汉墓帛书《经法·论约》:“四时有变,天地之李也。”
5.通“理”。惩治。
●《鹖冠子·王鈇》:“殊君异长,不能相使,逆言过耳,兵甲相李。”
●陆佃解:“李者,治也。”
6.通“理”。见“行李”。
7.姓。
lǐ
①一種落葉小喬木,花白色,果實圓形可食。《采草藥》:“諸越則桃~冬實,朔漠則桃~夏榮。”②一種果實,即李子。《詩經•抑》:“投我以桃,報之以~。”③使者。《左傳•僖公三十年》:“行~之往來,共其乏困。”
【李代桃僵】原意以桃李喻兄弟,言桃李能共患難,諷弟兄卻不能同甘共苦。後轉用為以此代彼或代人受過之意。
【李下】語出《樂府詩集•君子行》:“瓜田不納履,~不正冠。”以後單用或與“瓜田”合用,比喻容易引起嫌疑的地方。
李 lǐ
① 名一种落叶小乔木,花白色,果实圆形可食。《采草药》:“诸越则桃~冬实,朔漠则桃~夏荣。” ② 名一种果实,即李子。《诗经·抑》:“投我以桃,报之以~。” ③ 名使者。《左传·僖公三十年》:“行~之往来,共其乏困。”
李
【辰集中】【木字部】 李
〔古文〕杍
★【唐韻】【正韻】良以切【集韻】兩耳切【韻會】良士切,𠀤音里。【說文】果名。【素問】東方木也。【爾雅翼】李,木之多子者。【埤雅】李性難老,雖枝枯,子亦不細,其品處桃上。【詩·小雅】投我以桃,報之以李。
◎又【韻會】世薦士謂之桃李。【劉向·說苑】樹桃李者,夏得休息,秋得其實焉。樹蒺藜者,夏不得休息,秋得其莿焉。世謂狄仁傑,桃李皆在公門,正用此事。
◎又【博雅】行李,關驛也。
◎又與理通。【左傳·僖十三年】行李之往來。【周語】行李以節逆之。【泊宅編】李理義通,人將有行,必先治𧚌,如孟子之言治任。理亦治也。
◎又星名。【史記·天官書】熒惑爲李。【徐廣註】內則理兵,外則理政。
◎又司理,𠛬官,亦稱司李。【前漢·胡建傳】黃帝李法。【管子·法法篇】臯陶爲李
◎又檇李,春秋吳地。
◎又姓。【風俗通】伯陽之後。考證:〔【前漢·胡建傳】黃帝李治。〕 謹照原文治改法。
李
【拼音名】
Lǐ
【来源】
蔷薇科梅属植物李Prunus salicina Lindl.,以根及种仁入药。春季采根,夏季采果,分别晒干。
【性味】
根:苦,寒。种仁:苦,平。
【功能主治】
根:痢疾,白带。种仁:活血祛瘀,滑肠,利水。用于跌打损伤,淤血作痛,大便燥结,浮肿。
【用法用量】
根3~5钱;种仁2~4钱。
【摘录】
《全国中草药汇编》
1、李讀音:兩耳切,音里,紙韻。釋文:
❶~果也。見《說文》。
〔按~爲果木之屬。樹高丈許。春季著花。與桃同時。色白形小。承以長花梗。每三花一叢。花落始生葉。結核果。品種甚多。有嘉慶~。赤~。接慮~等。竝可食〕。
❷驛也。見《廣雅釋詁》。
❸徵也。《漢書王莽傳》:王況謂~篤曰。君姓~。~者徵。徵、火也。當爲漢輔。
❹獄官也。《管子大匡》:國子爲~。
❺星名。《史記天官書》:房南眾星曰騎官左角~。右角將。
〔注〕:~、卽理法官也。故元命苞云。左角理物以起。右角將率而動。
❻行~。使人也。《左僖三十年傳》:行~之往來。
〔按古~、理、同音通用。行~亦作行理。本謂行人之官。今人謂行裝亦襲稱行~〕。
❼檇~。地名。春秋屬吳。後屬越。今爲浙江秀水縣治。
❽~父。~耳。虎也。《方言》:虎。陳魏宋楚之間謂之~父。江淮南楚之間謂之~耳。
❾通里。《左閔二年傳》:里克。〔呂覽先己注作~克〕:
❿姓也。
2、绸釋文:同李。見《五音集韻》。
3、䤚釋文:同李。木名。見《康熙字典引集韻》。
〔按集韻無此字。李下亦不作同~〕。
李lǐ
名
①李子树,落叶灌木或小乔木,叶子倒卵形,花白色,果实球形,黄色或紫红色,是常见水果。
②这种植物的果实。
③(Lǐ)姓。
李
《説文》:“李,果也。从木,子聲。杍,古文。”商承祚《〈説文〉中之古文考》:“此(杍)非‘李’之古文,乃‘梓’之古文也。《尚書》‘梓材’馬融云:‘古文作杍。’《大傳》‘橋梓’作‘橋杍’,是作‘杍’者,壁中古文也。此誤入。”
lǐ 《廣韻》良士切,上止來。之部。
(1)木名。蔷薇科,落叶乔木。叶倒卵形,花白色,果实球形,果皮紫红、青绿或黄绿。果可生食或制蜜饯。核仁、根、叶、花、树胶可供药用。《孟子·滕文公下》:“井上有李,螬食實者過半矣。”唐張九齡《感遇十二首》之七:“徒言樹桃李,此木豈無蔭。”
(2)果名。《説文·木部》:“李,果也。”《詩·大雅·抑》:“投我以桃,報之以李。”《素問·五常政大論》:“其果棗李。”王冰注:“李,木實也。”三國魏曹丕《與朝歌令吴質書》:“浮甘瓜於清泉,沈朱李於寒水。”
(3)通“理”。清段玉裁《説文解字注·木部》:“古李、理同音通用,故‘行李’與‘行理’竝見,‘大李’與‘大理’不分。”1.古时法官的名称。清朱駿聲《説文通訓定聲·頤部》:“李,叚借為理。”《管子·法法》:“舜之有天下也,禹為司空,契為司徒,臯陶為李。”《漢書·胡建傳》:“《黄帝李法》曰:……姦人者殺。”顔師古注:“李者,法官之號也,總主征伐刑戮之事也,故稱其書曰《李法》。”2.星名。《史記·天官書》:“左角,李;右角,將。”
(4)姓。《通志·氏族略四》:“李氏,嬴姓。高陽氏生大業,大業生女華,女華生皋陶,字庭堅,為堯大理,因官命族為理氏。夏商之季有理徵……以直道不容,得罪於紂,其妻契和氏㩦子利真逃於伊侯之墟,食木子而得全,遂改理為李氏。”
【读音】lǐ
【繁体】李
李〈名〉
(形声。从木,子声。本义:李树)
同本义。落叶乔木,春天开白色花,果实叫李子,熟时黄色或紫红色,可吃[plum]
李,李果也。――《说文》
北山有李。――《诗·小雅·南山有台》
又如:李下瓜田(容易引起嫌疑的地方)。又指李树的果实、李花、李园
华如桃李。――《诗·召南·何彼禯矣》
(李:李花)
报之以李。――《诗·大雅·抑》
(李:李子)
丘中有李。――《诗·王风·丘中有麻》
(李:李园)
狱官。通“理”[judge;justice]
皋陶为李。――《管子·法法》
星名。即角宿二,为室女座δ星[star'sname]。如:李长庚(西方太白金星
李lǐ落叶乔木,春季开白色的花。果实叫"李子",黄色、紫红色或绿色,可生吃或制做蜜饯。果仁和根皮可供药用。